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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刊登假資料意圖騷擾他人,是違規違法的行為,切勿以身試法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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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ijiji 客服小丹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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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發表於: 2008-04-22 16:11    文章主題: [公告] 刊登假資料意圖騷擾他人,是違規違法的行為,切勿以身試法 引言回覆

近來 Kijiji 有時候會收到網友檢舉,個人資料被他人以廣告的形式刊登,並造成當事人強烈的困擾與反感!!

Kijiji 提醒大家,刊登假資料意圖騷擾他人,可能觸犯下列法規,切勿一時錯誤,以身試法 -

刑法 第339條(普通詐欺罪)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
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18條
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電腦處理,非有特定目的,並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為之:
一 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。
二 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之關係而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之虞者。
三 已公開之資料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。
四 為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無害於當事人之重大利益者。
五 依本法第三條第七款第二目有關之法規及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。

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33條
意圖營利違反第七條、第八條、第十八條、第十九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或依第二十四條所發布之限制命令,致生損害於他人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萬元以下罰金。

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34條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,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、干擾、變更、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,致生損害於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
Kijiji 經確認違規事實,會直接將違規的廣告下架處理,並協請相關機關協助打擊不法刊登者,切勿以身試法,讓 Kijiji 遭到負面的濫用

Idea Kijiji 政策與規範 - http://info.kijiji.com.tw/help/rule/rule-3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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